幸福与人无干

沉浸于别人的世界太久,难免忘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直以来的写写划划,似乎想证明什么,最终却什么都证明不了。对我而言,每一次提笔,总是起于踌躇满志,却归于有“口”难言。并非说不出口,而是感觉这浅尝辄止的“说”,毫无意义。

也时常感觉过去的每分每秒都有被浪费的嫌疑,而在其中作梗的,竟然是自己那颗自以为为他人着想的心。我承认,暗含在这份“高尚情操”里的,正是自己妄图通过写下这些文字而荣登某名人堂的私欲。

多么不堪的过去,多么“深刻”的自白,多么无人理睬的寂寥,有多么像是在自顾自地表演,而台下的观众,却又难以自持地沉沉睡去。

虽早已明白自己对不相干的人来说,并不算什么,却始终难以从那想象中的舞台上谢幕而归。因为,内心的狂热还在固执地渴求赞同、关注,仿佛这些东西曾经属于我似的。幸运的是,此刻此刻的我终于能够卸下假面,体会这么多年来所思、所想、所写的意义所在——是 Training,而非 Shining。此前,我止步于“娱人”,而未意识到这并非“Mission Impossible”的终极目标是“娱己”。从这些文字中获得的快乐的人,不正是自己吗?而在我之外的熙熙攘攘,或是惊鸿一瞥,何尝不是巧合?有谁真为这些我自己都可能不愿忆及的文字稍作停留呢?过客们匆匆而走,无声,亦无影,留下这只容独享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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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内参:你不了解的恋爱心理(一)

泡妞绝技学上千遍也未必奏效,归根结底,还是从不实践之故。而以下所说,你无需去做,适当避免,即可力保无虞。

回想一下,我们的女朋友(们),是不是常说这样一句话——我看谁谁谁挺好的,要不给你撮合一下?

此时,志得意满的你万不可掉以轻心,落进这位姑娘的陷进。她这番轻描淡写,多半是试探,看你是否贼心不死。你若半推半就,难免落得鸡飞蛋打。此刻的你,最好板起脸来,像个正人君子一样,正色道:“没兴趣,她根本比不上你。”。

用一句话来总结:别把女朋友给你牵红线当真。否则,非但得不着借力打力的活儿,还可能引火烧身,空留错过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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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纸条——另类的小三幻想曲

中午听同事讲上学时传纸条的事。彼时,他为一对“早恋”的小情侣传纸条。这一对小鸳鸯有时会闹得很不开心,甚至是涕泪横流;而被夹在中间的他,却只能无奈地把湿湿的纸条在两人间传来递去。

有点怪怪的?还早着呢。来看我据此演绎的两个版本。

故事一:被夹在中间的他渐渐喜欢上了那个女生。有次,他看女生哭得可怜,顺手在男生递来的纸条上签上自己的大名。一来二去,他棒打鸳鸯的计策终获成功。从此,他和小女生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故事二:出于对同伴的关怀和爱护,他频频在女生又哭又闹时安慰那位男生,有时也会写纸条,说些两肋插刀的豪言壮语。只是,那话写得越来越温柔,而那对小鸳鸯也渐行渐远。终于,两个肝胆相照的小男生变得情投意合,头也不回地踏上了“我只在乎你”的“不归路”。

以上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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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次死一次

自写下这个“惊艳”的标题,我就有种被戳脊梁骨的预感。我估计,肯定有人抱怨:“老子裤子都脱了,你就给看这个?”。抱歉,此睡非彼睡,它与sex无关,而与sleep相关,特指单纯地闭眼休息。

睡觉就是死亡?当这个惊悚的想法浮现于脑海,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继而又想,这何尝不是灵光乍现呢?

上班路上,我和Helen说起过这个问题。她告诉我,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对睡眠和死亡也有过思考,他在《论自然》里指出:“死亡就是我们醒时所看见的一切,睡眠就是我们梦寐中所看到的一切。”。

对于睡眠和死亡,虽然我的思考仅限于一刹那的所想和一系列简单地推倒,还没法将它解读得那么深刻、透彻,但我还是想就我领悟到的几点和大家分享,从相似、区别、延伸几个角度和大家探讨。

睡眠和死亡确有相似之处。诸位想,那临睡前的迷离,不正像许多新闻报道、电影情节里描绘的濒死体验吗?想必各位都曾经历过那种介乎于清醒和昏迷两者之间的状态吧?有知觉,但不一定有动作;有想法,却未必能实行。睡着,却像醒着;正如死去,却像活着。

再者,看熟睡和死亡两者之间,是否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睡着了,别人推你、叫你,都不会有响应,这不正是死亡之后的模样吗?熟睡之后的你,精神游离于何处?是否也可能是死后精神去往的处所?

别轻易断言睡去等同于死去,据我所知,这二者还是略有差异。首先,睡着之时,大脑并未死亡,只是放缓了运动的节奏,或偶有停顿。而死亡则是大脑不再“活动”,陷入了长久地停顿。再者,睡着时的身体虽趋于静止,但精神世界依然在高速运转,梦即是例证。可正如前述所言,做梦的我们活着,还是已然死去,还是不好鉴定。

向远处延伸,完善一下我的观点。除广为人知的《自然论》,赫拉克利特还说过一句大实话——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同理,人也不能有两次童年、两次今天。于是,我就得出一个结论,现在的我们已不同于过往。甚至当我们抱怨“代人受过”时,也没注意到,“受过”的已不是别人指望的那个“自己”,而是一个全新的、无辜的人。

再补充几点。其一,我无法判定此时的自己是睡是醒,别人也无从评判。因此,执意将睡眠认定为死亡也无可非议。其二,我之所想,纯属臆测,不是科学。但是,这种想法也有成真的可能。其三,世间无解之事太多,任何一种学说都不足以解决所有疑问。所以,我求解于臆想也不足为怪,这种突发奇想甚至有可能帮助你我拓宽思维的边界,对睡眠有全新的认知。

说睡眠,说死亡,也不免谈谈由此而生的心愿。首先,劝诸君珍惜现在。因为,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再现,错过的机会也不会再回来。其次,若有再见之时,恐也如镜花水月,触摸到的那一刻,梦已破碎。最后,既然过去的“自己”已在睡梦中死去,何不寄希望于重新开始,并着手重新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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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就该这么玩儿

天气晴好,不禁心生玩兴。记得Helen曾有心愿,要在这般晴朗的日子出去走走,要不就坐在树荫下看会书,喝杯茶。如此恬静的场景,让我想起公元400年前后的慧远和他的白莲社,百十来号人在庐山立誓结社、共修佛法,并有疑似李公麟手笔的《白莲社图》为证。而慧远,更以“影不出山,迹不入俗”闻名,我等凡夫俗子自然羡慕不已。可身在凡尘,怎能修得如此境界呢?

然而,这个问题近乎无解,你我混迹于尘世,又怎可能寄希望于脱俗呢?得闲若能至他乡远行,也算对“出世”之情聊表心意。可是,这么低的要求,还是有人不能“达标”。看那漫长旅途中,不仅有孙猴子式的写写画画,还有醉心“保存证据”的处处留影,甚至出手阔绰、一掷千金也成一大奇景,为“身陷苦海”的欧洲商家所津津乐道。

旅游,到底该怎么玩儿?我们不妨继之前的话题,问一下Helen,让她讲讲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我们提供一些“如何旅游”的灵感。

H:其实,每个人对旅游都有不同的定义,也有不同的玩儿法。我只想谈我的经历,能启发他人已足够,而不想议论是非。

我:这话真令鄙人汗颜。鄙人平日里即好为人师,有机会抓住小辫子,更是嘴不饶人。罪过罪过。

H:人各有志,不足为怪。就旅游而言,我去过的地方并不多。而且,我以为旅游不一定要去名胜古迹,随便出去走走,带着旅游的心情就好。

我:到现在为止,哪一次“走走”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H:应该是去爱丁堡那回。4、5月份的样子,天还有点凉。在刚交完论文的第二天,就和同楼道的MOMO出发了。出发前,我们就已定好几个城市的机票、车票,也在网上预定了那些地方的青年旅社,唯独爱丁堡的不太令人满意。于是,我们就想到了再看,再加上有论文要赶,就把“住”的事情搁置下来。正是这一耽搁,才让之后的事情变得迷离且有趣。

我:几个城市?我已经能想象出英国之小了。细说一下,是怎样一个迷离?又是如何之有趣?

H:我们上午到达爱丁堡,计划第二天下午坐大巴离开去另一个城市。加上之前在机场度过的不眠夜,当时我们已30多个小时没合眼了。再加上没订到酒店,只能找地儿“暂住”,而火车站、麦当劳先后关门,我们只能坐着夜间巴士在街上游荡。直到天亮,才直奔火车站洗漱。

我:两个女孩子在外“风餐露宿”,很危险,也很辛苦。不过能看得出来,你们很享受这个过程。

H:的确。在这之后,我就想,更好的旅游,是否就该少去精雕细琢地计划,而应多花时间去体验一个地方。

我:正是这样。我以为,若是带着闹钟旅游,估计比你们的爱丁堡之行更辛苦。旅游就该放轻松,而非一味地赶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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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到此一游

这些天,我照例没火,但一个曾去埃及游玩的小孩火了。他叫“丁锦昊”,南京人士,目前在某中学就读。多年前,他随父母到埃及卢克索神庙游览,在已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浮雕上刻下了“丁锦昊到此一游”。多年后,丁同学的大作被某网友曝光,遂引来骂声无数,即使其及父母出面道歉,谴责的声浪依然没有停歇的趋势。古人云众口铄金,小丁并非金石,又怎能熬得住。

因为这个话题也是Helen建议写的,加之其有海外留学的经历。所以,即使她不是元芳,我也愿意问一句:“Helen,对此你怎么看?外国人有没有到处刻划‘到此一游’的习惯?”。

她答:在国外,我还真没有注意过这一现象。当然,我们图书馆的桌子及隔板上也有很多类似的创作,我还拍了照片。不过,你这一问倒让我觉得,国人“到此一游”式的旅游已成一种亚文化。一帮人叽叽喳喳地涌到一个景点,拍照、吃东西。然后上车,到下一个地方,又呼地下来,重复这些动作,像台风一样扫过。不过,这股风可能不会带走果皮、纸屑什么的。

我:那你觉得这种旅游方式说明了什么?

她:旅游变成了征服,照片及刻字,都是表明我曾来过的证据。就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撒泡尿,再写下“到此一游”为向如来证明确有其事一样。

我:这个比喻够生动。看来,我们“到此一游”的光荣传统由来已久。我读《苏东坡传》时,也曾注意到林语堂盛赞《题西林壁》是最好的写庐山的诗。可苏轼他老人家不还是在庙墙上写的这个“到此一游”吗?除他之外,中国古代的名人雅士,好像都喜欢在今时所称的“文物古迹”上写写画画。

她:照你这么说,那泰山就是一座“到此一游”山。漫山遍野,能写字的石头几乎被刻满了。据说,前任领导人也曾挥毫题字,不过不是在古迹上直接刻划。而丁姓小朋友所为则是直接涂抹古人遗作,性质大不相同。不管国人作何反应,此事还当有埃及方面表态。

我:那你站在哪一方立场上呢?

她:我不想批评小丁同学,也不站在哪一方。至少我自己的孩子,我会告诉他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不能做。

我:看来你会成为一个教子有方的好妈妈。据我观察,中国绝不止小丁一人喜好“到此一游”。你刚才说的拍照,一群人,挨个在庙门前剪刀手留念;还有,长城、宫墙上的灰砖黑字;甚至连圆明园这等理应肃穆、凭吊之所在,也不乏各式“到此一游”的墨迹,着实让人遗憾。

她:你说的这点我很赞同,旅游的目的是放松心神,体验别人的生活。如果沉迷于“到此一游”,拍照留念也好,题词刻字也罢,非但不能让神经放松,还涉嫌毁坏别人的生活。于情于理,都实属不该。旅游是一种自我体验,若将其变成向别人炫耀的谈资,则会显得不伦不类。不过,乐于此道者众,你若不这么做,反倒像没旅游过。这才是诡异之处。以后,我们可多聊聊该怎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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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何(不)相信广告?

自我打算写这个话题——“我们因何不相信广告”开始,Helen就给我泼了一盆冷水,她说:“说实话,我并没有完全不信广告。”。鉴于我们都如此固执,有必要把这个话题争论明白。

我问:你相信广告的理由是什么?

她答:之前一直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我会相信广告。把它放到桌面上,发现还挺难总结的。我还是举例子吧。

我:那好,你说说看。

她:比如,德芙、可口可乐、佳洁士、雕牌的广告等等,我会相信。看上去这些都是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品牌。

我:看来,你相信广告是有选择的。

她:是这样。可这里存在一个悖论,广告本身就是有倾向的宣传,它把没有知名度的东西广而告之。而我相信的却是那些本身就有知名度的东西,一些老牌子。新的牌子我不太会相信,当然,如果它广告做的很有范儿,看上去像大牌子,我也可能相信。当前而言,我相信的广告是我已经熟知的牌子,有选择的相信,而我知道这些牌子是因为大家都在用。

我:这让我想起一些中国服装品牌愣装的很有国际范儿,其品牌广告一般就是洋妞儿在形似伦敦或巴黎街头的摆拍。

她:服装品牌的广告我好像还真没注意过呢。我一般关注日化和亲子品牌。如果有这方面的广告,我比较容易“中招”。

我: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人哪!

她:别只顾拍马屁,说说你为什么不相信广告?

我:首先,这是职业习惯。我本就是广告学专业出身,所以比较排斥看起来假模假式的东西,像我刚才举例的中国服装品牌的伪洋范儿。

她:你是在说杰克·琼斯吗?嘿嘿。

我:还说不了解服装品牌呢?我接着说。现在,广告的目的性越来越强,尤其网络广告。看阿里妈妈在各网站投的那些,我几乎不忍称其为广告,那该叫网购导航吧。电商网站以效果广告为名,几乎毁了广告这一行业。这让4A出身的专业人士情何以堪哪?这不就是广告界的OTT吗……

她:篇幅所限,说说你相信什么样的广告?

我:之前春兰空调曾在央视投过一个广告,全篇几近无声,末了打出品牌和产品名字。很小的篇幅,很安静地表述,把一个产品的特点表露无遗。这样的广告我相信。因为也算业内人士,所以我容易被创意打动,尽管有些创意东施效颦的痕迹很明显。再者,和你一样,也容易被大牌“蒙蔽”。

看到这篇文章的你,又是如何相信,或不相信广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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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再诧异?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习惯了心平气和。对曾痛斥为假恶丑的人和事,竟也能冷眼旁观。倒是那些可称得上真善美的事,让我有种在平淡中看到新闻的悸动。我这是怎么了?

不得不说,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假恶丑推着我从激奋走向平淡。耳濡目染中,我的神经已然麻木,对眼前之事开始变得满不在乎。诸多官员因腐败落马怎样?幼女被以嫖宿之名残害又怎样?不像自杀的自杀、不像跳楼的跳楼有何不妥?当场击毙和秋后算账有啥疑问?

这些事起初还在我脑海里盘旋,时间久了,就淡忘了。即使再发生,心底也不会泛起涟漪。我以为,这是对时局肯定失去信心的表现。此时的我,已不再抱有希望,也不再有幻想。令人忧心、难过的事蜂拥而来,甚至可用数不胜数来形容。尤其在刹那间铺天盖地而来的“新闻”,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偏偏在这时候,来自官方的声音微乎其微。即使有喉舌们呐喊助威,结果不是没人信,就是适得其反,激起更大的反弹。

按理说,一波接一波的逆事,应该让人加深印象了才是。然而,在这过程中,多数人和我一样,敏感已被用尽,只剩下毫无底线可言的底线拖着病残的双腿,一步步向后退。直到无路可走,才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底线,反倒那厚颜无耻的忍耐力变得格外显眼。这时候的我们,一般不会认为这些事有什么不正常。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早已为此类事件盖上一个免检标签,默认其属于正常现象。没人管,也没人关心,再发生什么,不就卡在这个恶性循环里了吗?可身在局中的人们,还欣欣然而不自知。

沉默得过久,就难免有不吐不快之感。面对底线的后撤和节操的丧失,不得不大发感慨。很多人在重复这一句——“哀莫大于心死”,毫不夸张,时下很多人的心,已经死去。还有人深信“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至理名言,恰逢略显残酷的现实又形象再现了“民心”失去之全过程。

怎么办?面对沉沦,我们只能观望了吗?非也。虽然这可能成为一个死循环,却未必是条死胡同。认真探寻,找到应对之策也绝非难事。凡事皆有两面,心虽已死,但内省自身、外观他人,或许还能求得破解此局之真经。

从自己这方面看,务必先爱己,再爱人。无论世事如何纷扰,我们还要先强健自身。无论是体魄,还是精神,都要做好随时伸出援手的准备。试想,若佛没有度自己的本事,又谈何普度众生?再者,试着先把唉声叹气和愤愤不平放下,环顾四周,看看自己能做什么?

他人这方面,要从两个层面来看。处于社会塔尖的精英群体,如官员、高知人群,理应做出表率。若一味说教,不过是徒增反感。而名为监督,实为喉舌的媒体们,也有必要放弃围观、看热闹的心态,将重心重新置于报道事实真相,传递公平正义理念之上。

以上,足以让我们认识到,有时,大惊小怪并不一定是坏事,最怕平淡中蕴藏着危机的凶险。他日我等不再躲避,选择迎难而上,人间正道或将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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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上微博了?

两年之前,我若说自己不上微博,也不看好它的未来,许多人都会心有微辞。我的朋友可能会说,你真老土,连微博都不上;我的同事可能暗想,这小子没什么战略前瞻性,毫无前途可言;我的长辈们会认为,这小子在大城市混了那么些年,竟连微博都不上,看来没混出啥名堂。

好在那时的我和现在不同,对微博还有那么点儿小热衷,几乎每天都花一点时间在微博上,明其名曰为“经营”。所幸,后来换了工作,网速也没那么快,上微博的事也就此搁下了。

再后来,虽然网络通畅了,但上微博的心却淡了。我以为,自己已足够老,不再适应微博那种“碎片化”的潮流了。我的这种感觉,在身边的人都不那么热衷于微博时变得愈发强烈。

而近来发生的一件事,更让我坚信自己的判断。这件事让我看清,微博之于媒体,更像一个其他功能都健全的瘸子或瞎子,始终无法弥补的短板。这话并非因为我出身传统媒体才说,而是因为此乃微博自身无法回避的缺点。

过去,我曾听过好多人的豪言壮语,说什么微博是戴着镣铐起舞,在140字里见真章等等。那些看似确凿无疑的名言金句,引得不少人深信不疑。这其中,就有很多媒体从业者。他们立志于在微博上重新聚拢受众,并为此奔走呼告。

现在,我们知道,他们的行动已被证明是失败的,至少算不上成功。他们聚拢的也多是一群看热闹的人。这群人不在乎你的内涵,只在乎你这儿有没有热闹可看。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制造热闹这方面,很多微博都做得很成功。通过名人、大号、水军的转发,多少也带来点儿生气。除去这些手段,他们在内容方面也下了苦工,一副寻衅滋事的派头。

以近来的一则新闻为例,某女青年在被抢劫后,以扭到脚为由,痛说家史,成功阻止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奸。 劫匪听到她讲的悲惨身世后,决心带她外出打工,将其救出苦海。之后,其数次联系受害者,最终令不堪骚扰的女孩子报了警,他也因此落网。

而在微博上,这事儿被说得走了样。某知名微博描绘的情节是,抢劫犯在恻隐之心的驱使下,没有强奸女孩子,还给女孩子留下电话号码,却因留下线索被抓。什么外出打工,什么几次三番打电话骚扰,博主几乎一字未提。为什么?还不是为了满足看热闹之人的需求?大众或许将“贱人”骂爽了,而媒体又能得到什么呢?是传递真相的满足,还是创造花边新闻的羞愧?

微博,曾经是新浪的梦,是腾讯的梦,也是其他网站的梦。但是,这个梦到今天也该醒了。我们也该学着“move on”,学着“let it be”了。在微博上加载的种种,如今看来,更像一个个负累,他们以锦上添花的心,办了画蛇添足的事。

既然梦醒了,也就到了曲终人散之时。散场了,我还要赖着不成?于是,我真的不怎么上微博了。我不想把自己有限的精力花在一个毫无意义的地方。你呢?还要傻傻地在微博上混,或单纯地以为会有下一个“微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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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究竟惹了谁?

自复旦大学发生“同室操戈”案后,来自同学的威胁开始为人所重视。现在,你在百度新闻输入“同学”一词,能找到相关新闻约14,100,000篇。第一页的20个链接,只有5条新闻是持正面或持中立态度,排名靠前的8条都在讲来自同学的威胁,或烧伤、或肢解、或暗杀,令人触目惊心。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让我们想问一句:“同学,你究竟惹了谁?”

在我小时候,一起上学的最多不过二十几人,连父母之间都相互熟知。因此,同学的概念不甚清晰。说起来,我们基本都直呼其名曰“谁谁谁怎么怎么了”。我以为,之所以称“同学”,是有毕业这一特殊经历后的情感使然。当然,也是大家的关系没有近到能以兄弟姐妹相称的地步。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同学之间贴心到同呼吸共命运的程度,还能下得了毒手吗?

看来,同学们惹的绝不可能是自家兄弟。那么是谁呢?

小时候,我们最可能招惹到的人是高年级同学。想那一班顽皮捣蛋的小孩子,难免让年长许多的大娃娃欺负,夺你的玩具,撕你的作业,甚至把你推倒在地,找你要零花钱。可这些都是小打小闹,至少在当年,我几乎没听说模仿动画片情节,把同学捆在树上烧的离奇事件。也许是因为我等80后尚未受到先进文化的熏陶,因此躲过一劫。

初高中时,同学们中流传“社会上的人”之说,想必那时最大的威胁应该是来自于他们。“学校里”对“社会上”,差距可想而知。没钱、没力气、没经验,甚至没妞儿,都成为我们技不如人的理由。偶尔“社会上的人”来犯,我等也需依靠膀壮腰圆的体育老师来抵御此等“外族”入侵。万幸的是,那时传言虽盛,但也仅限于外人与学生间的敌对。同学内部虽也常发生摩擦,但没有因敌意致使杀生害命等不可收拾之事。

进入大学,就算一只脚踏进社会了。刚开始,我们还沿用“社会上的人”这一说法,可在经历很多事,认识到大学有时比社会还要现实之时,就逐渐淡忘了这个词。因为,不知不觉间,我们也成为“社会上的人”了。当时的我们,可能惹到谁呢?学校?同学?或是其他什么人?时隔已久,记忆略有模糊。彼时,与学校间时有裂痕不假,和同学时有不睦也确有其事,但论“威胁”,还真谈不上。当时,确实有同学因考试成绩不佳而上吊自杀,也有同学因口角动刀行凶。想来,那和今时新闻里所说别无二致,只是在当时没那么多人关注罢了。

工作以后,很难说哪儿有威胁。朋友、同事、竞争对手、合作伙伴等等,看似彬彬有礼的一群人,若论动机,谁都可能成为致命的敌人。朋友间可能反目成仇,同事间难免钩心斗角,竞争对手更有直接利益冲突,而合作伙伴又难保不背后捅你一刀。用以前流行的一句话讲,那就是:“危险哪,骚年!”。

虽说商场如战场,也时不时有女员工被男保安怎么着了的传闻,但侥幸未发生在自己身边,也就不以为然。而同事之间暗伤人命的事件又极其罕见,虽有,但未引发媒体如此大面积的关注,以及来自所谓网民的借题发挥。依我之见,现在我们惹了谁可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时代已危机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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