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奖励好孩子

要不是看手机报,还想不起那被粉饰的童年。手机报上引用弗洛伊德的观点——关于童年的美好回忆,多半被粉饰过。诚然,文过饰非这回事,谁不会做呢?普通人可以学着说个小谎,一个组织可以定个宏大的目标,有关部门可以骗自己也骗别人说事不关己,国家则可以抬出至高无上的利益来说自己代表了人民。这其中,无疑是有好孩子的,就像电影《消失的子弹》里提到的——没有坏人,只有不小心做了错事的好人。

童年太遥远,也太模糊了,我们还是先说说每一个曾经的好孩子吧。我觉得总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在所有人的记忆里,自己都曾是个好孩子。我也不例外。小时候,大约上五年级,在村里的一场庙会里,我在卖雪糕的旁边捡了五毛钱。当我把钱还给卖雪糕的人时,他很高兴,悄声问我:“买雪糕吗?我可以给你便宜点儿?”。说实话,这五毛钱本来打算自己留着的,但因为刚刚受过《思想品德》教科书的刺激,所以宁愿把它还给别人。这个还钱的动作,是不情愿的,也是机械的,刹那间就这么做了。没想那么多,更没想要人家表扬我,或给我什么回报。所以,在听到他说可以便宜点卖给我一根雪糕时,我愣了。我的第一反应是悔恨,悔不该直接还钱,买一根雪糕也是好的,起码自己还能吃点什么。接下来的反应就是感觉受到了侮辱——我这明明是“学雷锋,做好事”,你却要给我什么报酬(买雪糕能便宜点儿),这不是看不起我吗?

当然,现在的我依然为当初的大义凛然而自豪。而且我相信,这种童年的美好,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都经历过。当初赶庙会的时候,家里也会行政拨款,给点儿零花钱。但因为我更愿意去买一些书,所以心理上不太倾向于花钱买雪糕。基于这个大前提,我感觉别人要以便宜点儿卖一根雪糕给我作为物归原主的回报是种侮辱。如果他说:“小兄弟,谢谢你还钱给我。要买书吗?我可以便宜点儿卖给你。”这或许会让我好受很多。

那时的我,也算是个小小的读书人。在上初中学了周先生的《孔乙己》之后,明白了读书人和书之间的微妙关系。然后回想当初的“受辱”经历,不禁自问:“以便宜点儿卖给你一本书做为回报就不算是侮辱了吗?”也许正如孔乙己所说,读书人偷书不算偷,读书人和书之间所发生的,在我们心里其实算不上一种纯粹的买卖关系。以至于书在读书人这里,也算不上是一种纯粹的商品。所以,在深受高尚、纯粹的思想浸染的好孩子眼里,你所奖励的千万不要是别的东西,而最好是书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

在我看来,给人一个正确的奖励,好过给他最丰厚的奖励。正确与否可以影响一个人今后的走向,而丰厚与否只能波及一时的痛快。如果当年那位卖雪糕的大哥反过来给我一块钱,我可能会喜出望外,那这个奇特的经历过段时间就会忘记了吧。如果他老人家真有慧根,给我一本书做为回报,那我可能会记得这个事一辈子。当然,因为他提议便宜点儿卖我一根雪糕,以至于我现在都念念不忘。现在看来,这才是最有持久性的奖励。

这些日子里,好事做得越来越少,错事反倒做了很多。当年,或许真有这么一个机会,让我变成好孩子,而我,竟然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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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活

作者:LV

只是爱着这里,只是喜欢写下这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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