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有趣?

若是一部电影,怎样才有趣?

首先,人物设计要有趣,像《疯狂原始人》里的老爸。有一点倔强,而关键时刻又拿得出手。当然,有些电影也刻意表现一种无力的生存状态,或一个乏味之人,那一切就另当别论了。性格是一方面,如何把一个人通过情节表现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很多电影的主角明明很有趣,情节的副作用却让他变得有点儿讨人厌,像《虎胆龙威5》里的威尔·史密斯。

一部好电影,怎能少得了悦耳的音乐。近年来看过的电影,听的最过瘾的一次,当属《入殓师》了。切合人物心境的旋律,符合故事发展的推进,让我看到了日本人的温情。其他?看《泰迪熊》时,曾诺拉·琼斯唱过一曲《Everybody Needs A Best Friend》,也颇为有趣。

作为电影,最关键的当然是情节。豆瓣上接近五星的电影不少,随便看看就知道,无论演员名气大小,特技华丽程度如何,大家最关注的还是情节。即使有如尼古拉斯·凯奇出演的《魔法师的学徒》,依然不免恶名远扬。而那些演员相对不太知名的电影,如《恋恋笔记本》,评价则相对好得多。

若是一首曲子,怎样才有趣?

有趣的歌,当然要歌者本身来表现。虽说这是个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的时代。但有些人还是不擅长做一些事情,像音乐。想必你也听过一些“演而优则唱”的故事,说得就像过去的“学而优则仕”一样合情合理。然而,唱歌远没有那么容易。试想,一个是出身于音乐世家的王若琳,和一个是只学过基础配音知识的杨幂,同唱一首歌,谁更靠谱些?

想有趣,歌曲本身的质量必须说得过去。就算一个人有约翰·丹佛的嗓音,如果没人写出《Country Road,Take Me Home》般的经典,又有什么用呢?可惜,天才总是稀有物种,他们的韶华易逝总是异乎常人。如果我们稍有疏忽,这颗流星就会从天际划过,再无缘相见。

再者而言,若空有名曲,空有伯牙操琴,无子期般的赏识,又有什么用呢?约书亚·贝尔是一位曾获格莱美奖的著名小提琴家,他在华盛顿某地铁站搞了一次街头表演。尽管其技艺一流,所用的小提琴是1713年造的价值350万美元(2007年的价格)的真品,但听者聊聊。他站了40多分钟,却只赚到30多美元,这和平时每分钟赚1000美元的酬劳差了不是一个等级。试问,如果他也有钟子期可遇,还会如现在般窘迫吗?想必不会。

那么,若是一本书呢?怎样才有趣?

我想,话得说的有趣吧?Helen一直很喜欢某微博红人写的《只有医生知道》,话说得简单、直白,而且容易执行。说也是,相比于晦涩、拗口的舶来品,本土的作品似乎更容易受人青睐。不过,若是纳博科夫复活,又出新作,以《洛丽塔》的强大号召力,自然要比红人们出个续集什么的更有吸引力。所以,书这玩意儿,关键看技艺。而我,正在苦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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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分类:文化

作者:LV

只是爱着这里,只是喜欢写下这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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