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事发至今已近一年,而在网络上发酵、热炒,却不足一个月。如今回头来看,仿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令人触目惊心。撇开杀人者的悲壮和为之鸣不平者的悲切不谈,单就“高利贷”来看,事到如今,无论借债者还是出借者,没有谁是赢家。其实,不只眼前的这一件,此前,因高利贷而引发借贷双方跳楼轻生的案例并不鲜见。过去,夫子曾感慨“苛政猛于虎也”,现在,夫子恐怕会感慨“高利贷亦猛于虎”。
谈讨债、论是非,有必要先弄明白盐打哪儿咸,醋打哪儿酸。为什么会有人讨债,甚至暴力催讨,这个嘛,无非是有人欠了钱,且没有按时归还。刨根究底,原因有二:一则债务人无力偿还,态度好点儿的虽肯奔走四方筹措资金,却仍不免手头局促;差一点的,家徒四壁,除了一条命,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可抵债;再一则,债务人故意拖欠,态度稍好的虽守家在地,却对催债者避而不见,稍差的已遁于人间、消失在天涯海角。想必,作为债权人,关注点在于钱,而非债务人的命。但个中情形,早已脱离了他们的掌控,而沦入职业讨债人之手。名字有“职业”二字,但其所作所为,大抵和泼皮无赖脱不了干系,往往给这个职业抹了黑。
话说,工农中建四大行网点遍布全国,好端端的,为何有人非自找没趣,去借高利贷呢?话说得容易,殊不知,虽然广告做得漂亮,但从银行借贷普遍比较困难,尤其是用于扩建、投资,没有背景、没有关系、没有返点、没有抵押,红嘴白牙,谁敢凭空把钱借给你。在这方面,运营高利贷的地下银行就比较有优势了。这是一种基于熟人社会建立的金融组织,知根知底地把钱借给你,也会千方百计、连本带利要回来。利润比较大、风险比较高,利率,也相应地远超银行同期水平。
再看那些借了高利贷的人。正常还款的,不消说,上不了新闻;而那些还不了钱的,最好的结果是落荒而逃、避走他乡,债主什么也捞不着。而不忍抛家舍业玩儿消失的,就有苦头吃喽,聊城辱母杀人案就算一例。而早在2011年、2012、2013年,国内接连上演了内蒙古包头金利斌自焚、鄂尔多斯高利贷崩盘、山西柳林高利贷崩盘等几个影响甚大的事件。所以,此时再看山东聊城这个案子,若只着眼于高利贷一事,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众多债务人日常生活的缩影罢了。不同的是,于欢一家似乎没有常见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蛮横态度,而是想了不少办法、还了不少钱。
事已至此,天怒人怨,民意裹挟着媒体,免不了又是一番口诛笔伐,大家也免不了恨得牙根儿痒痒。职业讨债人因为不法之徒的恶行而背负骂名,高利贷行业也跟着遭了殃。这以后,还不得夹起尾巴、低调做人?惟望大家合理合法,甚至低声下气的要债,避过这阵风头。而那些本就不想还债的人,也不免因此高调起来,或许还不会以欠债不还为耻,反而以之为荣。这以后,想必民间借贷市场会因此备受打击。愿意借钱的人少了,利率就难免更高了,还不起的人也可能更多了,那讨债的手段也不免更加极端。
怎么办?是否能放合法讨债人、民间借贷者一条生路?我们来探讨一下。
首先,政府不妨适当放松对官方利率的保护,原来超出四倍的不予保护,如果放宽至五倍呢?可不可能刺激更多民间资本合法流通?可不可能减少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其次,别把枪口只对准债权人,也别轻饶债务人们,该管还是得管,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还是得一查到底。再者,以暴力、软暴力方式催收的讨债人,也该严管,不能给地头蛇们交完保护费就真给保护起来了。最终,我们或许有幸建立理想中的信用社会,大多数人都能做到各行其道、凭良心办事。如此一来,让人乍舌的辱母杀人案或许不再复发,我中华上国跻身世界民族之林的复兴梦或许又近了一步。惟愿政通人和,我等不再妄议讨债是与非。